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
2018年第3批等级评定结果公示
根据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)、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》及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》(交安监发﹝2017﹞113号)等有关规定,我局对2018年第3批申请甲级、专项类等级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,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表)。
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,可进行举报或申诉。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,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,以便于核查。
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,邮编:100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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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
2018年10月15日